1986年的一連串新聞報導,令史堤芬夫婦和馬華夫婦 (Gary & Helen Stephens,Ranjan & Phyllis Marwah) 驚覺香港原來有為數不少的少女面對意外懷孕,驅使他們成立「母親的抉擇」。他們覺得自己有責任向這些少女伸出援手。報導說這些少女最年輕的只有十三歲、即使已經懷孕九個月,她們也會選擇終止懷孕。兩對父婦後來再進行過一些調查,發現這些少女大部份都要獨自面對這個最大的人生問題。

幾位創辦人決心成立一個家舍去幫助意外懷孕少女。這個家舍不會指責這些少女,而是接納她們並提供輔導。少女在這裡並不是一個秘密,她們不會被埋沒而無人過問。

雖然幾位創辦人剛剛建立自己的家庭,又缺乏資源,但他們依然堅持進行這個計劃。於是在1987年,憑著一股服務他人的熱誠和對香港的愛,以及社區不同人士的支持,他們創辦了「母親的抉擇」。

20170117-30-years-ago-2

儘管他們知道有人需要「母親的抉擇」的服務,但幾位創辦人沒想到開始運作的第一天已經有少女在早上8:30來到「母親的抉擇」。因為他們還未來得及安排這個少女住院,在開始運作的第一天已經有第一個孩子出生了!在首三年運作,「母親的抉擇」已經幫助過逾250名少女、為超過60個孩子提供愛護。

20170117-30-years-ago-3

最初,幾位創辦人只是向孤立無援的意外懷孕少女及她們的嬰兒提供關愛和不帶批判的支持。但不久以後,他們便擴展到關顧其他沒有家庭的孩子、為他們爭取早日擁有永久家庭,並為香港的家庭提供支援。三十年後,我們比以往投入更多資源,致力服務需要我們幫助的意外懷孕少女和孩子。

你可以到我們的Facebook專頁,了解更多「母親的抉擇」成立的故事:由一月起,我們會一一講解三十年前我們是如何開始。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